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工作室管理与考核,按照根据我校《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和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工作室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0年、2021年学校发文立项的名师工作室、双师型工作室、博士工作室和社会服务工作室(见附件1)。

        二、考核周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15日

        三、考核安排

        1.12月15日前:各工作室对照《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中的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填写《工作室建设成果表》,撰写总结报告,并提供佐证材料(见附件2、3)。

        2.12月21日前: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实验管理中心将对各工作室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定,组织校学术委员专家进行评审。

        3.12月26日前:将工作室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结束后发文通报考核结果,并予以表彰。

        四、考核要求

        1.工作要求。各工作室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认真总结一年以来工作室建设情况、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展望未来工作的思路举措。

        2.时间安排。各工作室于12月15日前提交《工作室建设成果统计表》、总结报告、佐证材料等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名师、双师型工作室:李晓仪913***9@qq.com

        博士、社会服务工作室:黄宇亮790***4@qq.com

        3.材料要求。各工作室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要齐全、形式要规范,能够体现工作室建设的成果和亮点。

        (1)工作室建设成果表:主要填写2022年工作室负责人、主要成员、学生取得的成果,无关成果无需填写,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工作室考核,不得重复填写。

        (2)工作室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22年工作室建设情况、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尽量采用数据说话、图文并茂,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3)佐证材料:按照负责人成果、成员成果、学生成果分别打包,佐证材料顺序与《工作室建设成果表》序号一致。

        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姓名+工作室类型。

        

        附件:1.各类工作室检查清单

        2.工作室建设成果表(2022年度)

        3.佐证材料要求

实验管理中心、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