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3〕154号)的相关要求,我院及时制定2012-2013学年学院党建和行政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做好我信息公开工作,是更好保障全院师生员工依法获取学院相关党建、行政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我院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民主管理、促进校园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是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基础上,加强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2-2013学年度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院坚持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建和政务工作公开、透明的重要举措。我院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与稳定,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监督公开成果,提高公开水平,逐步推开、注重实效的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教学、学管、财务、招生工作的办事效率,促使学院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对进一步建设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领导高度重视,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3〕154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党政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并传达文件精神,研究并落实具体工作。
为加强领导、协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院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王培林院长任组长,党委胡思虎书记任副组长,以党委办公室和学院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定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2012-2013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主要职能功能,全面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3、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我院认真学习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院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并按相关要求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规格进行统一,为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4、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
在原有的校内网、政务公开栏、校报、学报、广播台、宣传橱窗、发放学生手册和教师手册以及制作相关展板等设置校务公开专栏的基础工作上,我院启用协同办公自动化系统、新浪官方微博、腾讯官方微博、百度贴吧等网络方式,进行多方位的信息公开的发布。同时我院也利用董事会扩大会议、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党委扩大会议、全院教职员工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教师与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建立公开的立体信息发布方式。
我院的信息公开专栏(含网络)的内容安排包括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办事机构等多个栏目,通过这些内容和有关网络链接,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反馈。
5、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重申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二、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2-2013学年度,全院主动公开信息累积达到650条(含各类文件),其中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公开的信息数累积达到217条,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量占30%,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哦,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数累计达到433条,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数量占50%。总体上看,通过信息的主动公开,全院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进行评价情况良好,未出现任何持有异议的有效投诉。
2.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含学院章程、董事会章程)。
(2)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等信息。包括两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教科研等方面的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加强招生与就业信息的公开。包括招生章程(2013年3月向教育厅备案)、各类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招生录取工作的各类规定和细则,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学生名单以及就业方面的招聘信息。
(4)各类教育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各级政策允许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支情况等。各项收费都要纳入学院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
(5)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包括学籍管理、学生奖学金、贷款、学费减免、助学金发放等办法和名单,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毕业生就业以及评优评先、奖惩等。
(6)人事管理公开。包括人事任免(含公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业务骨干评选、各类评比评优、人才引进过程及结果等。
(7)教育管理及资源信息公开。包括学士学位评估管理、专业设置、精品课程建设;教师普通话管理和教学研究项目等。
(8)科研管理公开。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以及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等。
(9)后勤及校园维稳工作公开。包括传染病防控、后勤社会化管理和校园交通及安全维稳等。
(10)纪检和信访工作公开。包括纪律监察以及学生(含学生家长)所提意见、建议,投诉、求助受理和政策咨询解答等信访工作。
3、信息主动重点公开情况
(1)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
2013年,根据省教育厅、省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在十省市区的本科招生计划为5000人(含预录数300人),其中:省内4800人,省外200人(新疆25人、江西15人、湖北30人、广西25人、福建10人、海南20人、湖南20人、河南40人、山东5人、贵州10人)。实际录取本科生4863人,其中:省内4675人,省外188人(江西15人,广西25人,海南20人,河南40人,湖北28人,湖南20人,福建4人,新疆25人、山东1人、贵州10人),因各种因素的影响,福建、湖北和山东等3个省份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在2013年招生录取工作中,我院第一志愿投档:文科515人,理科628人,美术类82人,音乐类48人,比往年大幅提高。文科录取最高分为557分,理科录取最高分为53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文科498分,理科480分。两项分值均高于往年,显示生源质量有所提高。后期补录工作进展顺利,下调分数比往年收窄。2013年新生报到人数为4496人,其中省内报到4129人,省外报到144人,报到率为92.45%,比去年略有提高。为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提高生源质量,今年,我院首次取消了在报到时受理转专业申请的做法,由于宣传工作周到细致,未发生因不受理转专业而引发的纠纷问题。
(2)严格执行规定的教育收费制度。
我院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7〕186号文)的要求执行收费工作,收费项目于2013年5月-6月分别向省教育厅及省物价局报审和备案。按省教育厅和物价部门规定的内容、形式和规格执行收费工作。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采取多处张贴公示栏和校园网挂网公布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管理。
特别是2013级新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登入当年的招生简章,经教育厅备案后印刷,在新生《缴费须知》中详细说明,保证社会、家长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我院严格按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统一使用专用财务票据。同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转账,银联卡刷卡等缴纳学费形式完成学费的批扣手续,使开学收费高效、安全,至此全院未有因学费异议的有效投诉。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1、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
(1)一些部门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等方面不够规范;
(2)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2、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院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加强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继续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如对涉及学院重大改革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加强征求意见环节,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3)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4)加强载体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全院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5)把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以及健全党务公开制度的契机,继续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方式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为目的,积极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