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本次大赛的总体布署,为继续深化我校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结合我校实际,开展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河学院初赛。为做好本次大赛,特制订本方案。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指南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三、赛事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1日)

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大赛的背景与宗旨、主题与意义以及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的国家政策与措施等。

各二级学院在本院内召开大赛专题宣传发动会,要求全体教师参加,学生派代表参加,辅导员要深入班会,宣讲大赛精神。

(二)赛前培训阶段(2017年5月1日-2017年6月11日)

组委会将根据情况组织校级培训,对有意愿参加大赛的学生安排8场讲座,内容包括4场“互联网+”知识讲座,3场文案写作讲座,1场聘请省赛组委会专家对首届优秀项目解读及经验分享讲座,具体时间与内容届时通知。修满全部八场讲座的同学可获得2个学分。

(三)报名阶段(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6日)

1.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系统平台(“青聘果”APP ,http://www.qingpinwo.com)、“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进入报名系统,按步骤填写创业团队负责人个人注册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信息、创业项目其他信息等。填写完整后,点击“立即报名”。

2.各二级学院在6月21日将报名情况汇总报科研处7#426办公室。

(四)校选拨阶段(2017年6月19日-6月30日)

根据报名情况,校组委会开展分组预审(形式审查),预审内容主要有:参赛目的、参赛团队是否符合要求,项目计划书是否完整,数据、逻辑前后有无矛盾等。

学校初赛需提供的参赛材料:项目计划书或创业计划书。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另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具体为:

1.书面材料: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2.电子版: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PDF文件电子版,大小不超过30Mb。

校级初赛。预审通过的项目参加学校初赛,初赛采取专家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

学校初赛根据项目得分进行排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优秀组织学院奖2名,优秀指导教师奖6名。

获得等级奖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相应奖励学分。一等奖获得者推荐参加省复赛。省级和校级奖励学分,具体按照天河学院奖励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办理。

四、经费问题

因本次比赛的准备、集训、遴选等环节时间跨度大,参与面广,为客观合理地安排资金,请科研处、教务处、招就办、各组队参赛单位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学校将按有关加班、课酬、评审等制度规定发放报酬。对获得优秀组织学院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活动要求

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缜密安排、积极配合、强化落实,圆满完成本次活动各项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有创意、有能力、能落实的学生参加本次比赛;同时,将大赛信息传达到2012届(含)以后的各届校友,鼓励符合条件的校友参加本次比赛。

 

2.根据全校专业设置,要求各二级学院按专业组织项目申报,每个专业须申报2个及以上的创意项目,初创和成长项目不限额。各学院要加强项目指导,每个项目安排1名专业老师进行对口指导。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