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考院函[2018]134号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18年12月15日(星期六)将进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考试。现将考试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科目与时间

1. 笔试科目考试    

 考试日期

(12月15日)

考试种类 考试代码 考试时间
上午

英语四级考试

(CET4)

1 9:00——11:20
下午

英语六级考试

(CET6)

2 15:00——17:25

 

2. 口试科目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级别 考试时间
12月17日 英语四级口语

8:30——19:15

每场30分钟

12月18日 英语六级口语

8:30——19:15

每场30分钟

注:各考点开考级别及场次安排以各考点实际安排为准。

 

二、报考对象及要求

1. 四、六级笔试:

1)报考英语四级:大学英语四级笔试未达到425分的大二、大三、大四在籍在校生。

2)报考英语六级:大学英语四级笔试成绩为425分以上(含425分)的非大一在籍在校生。

3)本校限制报考信息如下:

①四级、六级仅限报一科;②四级考试通过不允许刷分;③在校生不得跨校报名参加考试;④本校仅设笔试考点

2. 四、六级口试:

1)口试为选报科目,我校没有设置口试考点

2)考生在报考口试科目前须完成对应级别笔试科目的网络报名及缴费,即:报考2018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口试的考生须完成2018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笔试网络报名及缴费;报考2018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口试的考生须完成2018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笔试网络报名及缴费;

3)因广东地区考点机位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三、报名方式

此次采用网上直接报名: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网址:http://cet.etest.net.cn)。

1.网上学籍核查:2018年9月10日10:30- 9月16日18:00

如考生发现报名网站的学籍信息(尤其是姓名、院系、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性别、照片等)有误,请立即与教务处联系更正。信息更正时间为:9月10日-9月16日(10:30-12:00,14:00-18:00),逾期未及时联系更正导致无法报名或超过更改时限者,后果自负。

2.网上正式报名:2018年9月28日10:30-10月8日17:00

报名采用全国集中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在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网址:http://cet.etest.net.cn)完成报名,其中包括注册用户(28日已注册可直接登录报名)、检查确认学籍信息与报考资格、选择报考语言级别及网上缴费等操作。逾期不接受补报名。考生报名前和报名过程中须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网站首页的考生须知、报名流程、常见问题、特别提示、最新动态及省通告、学校通告等信息。我校四、六级各5700名额,额满不接收报名。

 

四、考试费用

1. 报考费用:四、六级笔试每人每次36元,口试每人每次50元。

2. 交费方式:在报名网站上交费。

 

五、准考证打印

1. 口试科目准考证打印:2018年11月12日09:00开始直到考试当天均可打印

考生可自行登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网址:http://cet.etest.net.cn)首页,通过“快速打印准考证”,完成口试科目准考证的打印。

2.笔试科目准考证打印:2018年12月3日09:00开始直到考试当天均可打印。

考生可自行登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网址:http://cet. etest.net.cn/)首页,通过“快速打印准考证”,完成笔试科目准考证的打印。

 

六、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发布时间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公告为准。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笔试四、六级各5700名额,额满为止。请考生按需报考,避免浪费考试资源。

2. 口试为选报科目,机位有限,额满为止!本校不开考口试科目,考生如需报考口试,须在12月28日笔试报名后开始报名,在完成笔试报名缴费且广州地区口试考点仍有剩余机位的情况下进行报名。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上所示为准,不得更改。考生可单报笔试,但不可单报口试。同时报考笔试和口试的考生应先报考对应级别笔试科目后再报考口试。

3. 口语考试各级别试题构成和样题可以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网址:www.cet.edu.cn)查看。

4. 考生在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有报考信息和报考科目,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确认且缴费后报考信息和报考科目无法删除或更改。

5.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考试日考生凭纸质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入场。口试考试日考生凭纸质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生考试日入场须出示纸质版准考证,一律不得使用电子版准考证。

 

 

 

 

教务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