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形成“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在三全育人、教育教学、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的战斗堡垒 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个人的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名额
(一)先进党总支2个。各党总支自主申报。
(二)先进党支部8个。各二级党组织推荐一个党支部参评。
(三)各二级党组织推荐教职工党员参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党员总数的15%,两者推荐比例由各单位依据评选条件自行确定。
(四)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青马党支部推荐1名学生党员参评优秀大学生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执行学校行政和党委工作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群众认可度高。
2.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级政府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创新开展党建工作,成效明显。
3.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党政班子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班子成员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
4.有效指导支部工作,所属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养教育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显著。
5.近两年来,党总支(含所辖党支部)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 育工作,成效明显。
6.注重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有师生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科研、教学、思政工作先进典型等荣誉称号。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就业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的二级学院党总支。
8.近两年来,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 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未出现违反 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现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违纪违法 等问题。
9.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党建任务。
(二)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能够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在疫情防控期间能贯彻落实中央、各级政府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支部工作,成效明显。
3.二级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为“双带头人”;机关党总支 下属党支部、青马党支部和直属党支部书记由部门正职担任。
4.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 日活动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正常;党员民主评议取得实效。
5.党员发展程序规范,相关档案管理到位。所属党员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本职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有典型事例)。
6.参评教工先进党支部的单位,近两年来,该党组织或所管辖党员必须有下列成果之一:(1)申报校级以上课题立项;(2)在报刊发表论文;(3)教学、科研或管理成果获得校级以上奖励;(4)工作经验在校外官方媒体报道。
7.近两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所有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师德师风等问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对象为:党务工作部门中的党员;各级党组织机构中负责党务工作的党员(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总支委员,专职组织员、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党务工作经验。在学校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 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积极开展党建创新活动, 所在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具有党性观念。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热爱党务工作,自觉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顾大局,讲奉献,积极参加党务干部培训,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3.具有服务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在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四)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优秀教职工党员
评选对象为学校在职教职工(来校工作两年及以上)的 正式党员。且满足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 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爱岗敬业,立德树人,言传身教,关心爱护学生,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教学、科研、管理或服务工作中业绩突出。
(4)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5)在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6)在疫情防控期间能贯彻落实中央、各级政府和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有突出表现、事迹鲜明。
(7)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优秀大学生党员
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大学生正式党员,且满足以下条件:
(1)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师生认可度高。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在校期间曾获得不少于2次校级及以上奖励。
(3)积极参加“三下乡”、大学生党员社会实践活动并获 得表彰。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
(6)在学生中表率作用明显,在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7)在疫情防控期间能贯彻落实中央、各级政府和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有突出表现、事迹鲜明。
三、评选步骤
(一)宣传动员
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评优评先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优评先活动。
(二)推荐申报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通知的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推荐上来的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需经二级党总支委员会议研究通过,并在本单位(部门)公示无 异议后,再向党委组织部推荐申报。
(三)组织评审
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
(四)公示
党委组织部将拟表彰对象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五)党委审定
党委根据推荐、评审、公示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六)表彰奖励
七一期间,党委对评定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予以表彰和奖励,优秀事迹由党委宣传部在校园网、校报及宣传栏进行宣传报道。
四、材料报送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先进事迹材料(需按照评选条件逐一说明)。
3.相关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含优秀大学生党员)
1.填写《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2.先进事迹材料((需按照评选条件逐一说明)。
3.相关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4.提供个人证件照1张(电子文档)(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红底,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 x 413像素。)
以上需报送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20日12: 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梁妙娟,电话:15768049036, 邮箱:501347848@qq.com。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天河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