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法律的重要性不言自明。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严格执行,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故意传播新冠病毒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四、对于故意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
五、贩卖假口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六、对恶意伤害医务人员的。
对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辱骂或恐吓医务人员的,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维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新冠病毒肺炎病人,密切接触人员隔离期间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来对待,不得以缺勤、旷工和减发劳动报酬。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