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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通识选修课(非新开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 发布部门:惠州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学院:

根据我校《通识选修课课程管理规定》(广州理工〔2021〕287号)规定,将于近期开展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通识选修课程(非新开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一)课程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课堂教学中有机融入育人元素,加强课程思政建设。

2.通识选修课程的开设应尽量满足以下要求:

(1)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开设。

(2)加强人文素质、科学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的提升。

(3)强调思维训练和方法论学习。

(4)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5)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发展趋势和新信息。

3.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教师开设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课程。

4.根据通识选修课的性质要求,所有申报的通识选修课原则上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申报通识选修课的教师不得强行规定选课对象,可提出修读建议。

5.本次征集的通识选修课全部为续开课,即在我校有开课记录的课程。新开课程另行申报。

6.原则上通识选修课须按学校《合格课程认定与管理规定》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开设满2个学期且未达到合格课程标准的后续不得再开课。

(二)教师资格要求

通识选修课负责人须具备学校规定的授课教师资格。

(三)开课数量及人数要求

1.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以课程负责人身份限开1门通识选修课,且仅在1个校区开课,惠州校区老师不得跨校区开课。

2.未成立课程组的通识选修课程开课班级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

3.通识选修课开课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25人/班,在机房授课的课程不能高于60人/班,线下理论课程不能高于120人/班。

(四)教材要求

鼓励通识选修课教师使用正式出版且符合我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教材,如无成熟教材,可指定参考书目、使用自编教材或讲义。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开课的教师按要求填写《广州理工学院开设通识选修课申请表》(附件1)和《广州理工学院课程大纲(教务系统模板)》(附件2)。以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填写各项开课要求(课程适用专业年级、教室要求、开设班级数等),提交至开课学院汇总。

(二)开课学院根据开课教师提交的申请对其授课资格、教学大纲等进行审核,对初审通过的课程填写《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统计表》(附件3),于2024年5月31日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但老师汇总(纸质材料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广州理工学院开设通识选修课(非新开课程)申请表

2.广州理工学院课程大纲(教务系统模板)

3.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通识选修课(非新开课程)申报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