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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理工学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学校办公室时间:2022年05月19日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学校依法办学和法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校治教,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策〔2021〕5号)要求,结合学校《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逐步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校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构建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教师潜心育人治学、教辅单位保障有力、职能部处优质服务的新格局,建立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发挥法治工作的引领作用和保障功能,法治工作融入学校工作全局和改革发展大局,贯穿治校治教各环节、各方面、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治理能力,强化依法治校办学理念,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政治核心、专家治学、师生民主管理的办学理念,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体系,促进深化改革、推动内涵发展、化解矛盾冲突、防控法律风险、维护师生权益,实现办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办学水平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通过广东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验收,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校尽早成为广东省民办品牌高校。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依法治校各项工作,由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执行董事、分管法治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机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常设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依法治校办”),归属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日常依法治校工作。设立依法治校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学校预算;法治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校长办公会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听取法治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及时研判法治动态、评估法治效果、优化法治措施、落实法治责任。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平安校园等情况进行汇报。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和考核中要有法治学习、依法履职等情况。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学校章程,健全制度体系

1. 全面落实《广州理工学院章程》。充分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章程,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重要内容列入《教职工手册》《学生手册》,列入教职工入职、学生入学校本教育“第一课”的学习,书记、校长“思政第一课”宣讲学校章程,校长在教代会、学代会上要报告学习法治工作情况。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学校章程的监督执行,依法治校办负责受理对学校办学行为提出异议的申诉处理。

2.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学校以章程为统领,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领域规章制度、议事规则、办事流程,建立规范统一、分类科学、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对社会关切的重大问题、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制度,要遵循民主公开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保证师生意见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3. 建立规章制度审查清理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机制,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解释、废止程序。完善制度废改立程序,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长效机制,确保校内规章制度的实效性、完整性。对学校转设后的所有文件进行统一清理,以广州理工学院名义重新制发。

(二)完善内部治理,健全决策管理机制

1.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政治核心、专家教授治学、师生民主管理的办学理念,完善董事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范围,严格执行董事会议议事规则、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推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重大决策落实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教代会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重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风险可控。推进依法治校办负责人、律师参与学校决策会议,接受决策咨询、发表法律意见,为学校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2. 健全学术诚信保障机制。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保障学术委员会依照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在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道德与诚信专门委员会,建立完善违反学术道德、科研诚信等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维护良好的学术氛围。规范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运行,明确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

3. 完善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和学生会等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作用。依法定期召开教(工)代会、学代会,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制度等,要经过教代会、学代会审议通过,保证师生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党委自主选任党务干部。完善监督评价和信息反馈机制,健全校内监督体系。

(三)健全风险防控,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

1. 依法组织实施办学活动。完善阳光招生制度,严格执行年度招生章程,保证招生选拔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完善教学工作规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学业预警制度、行政(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加强学生评价、转专业、评先、奖励、违纪处分等工作的程序规范化,完善教学质量评估、监督和反馈工作。依法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学术评价制度、学术纠纷处理规则流程。扩大校企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防范和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管理、采购管理等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及项目验收、审计等各项工作。

2. 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合同管理,制定合同格式文本,规范学校及授权机构对外签约审查。加强合同签订前审查、纠纷跟踪督办、诉讼法律支撑和决策法律咨询等方式,形成事前防范、事中跟踪、事后完善的法律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学校管理、涉法舆情、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国际交流合作、后勤服务保障、基建工程、教学科研、人事管理等方面涉法事务管理,梳理法律风险清单,明确处置流程办法,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法治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前置制度,规范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师生处理处分决定等进行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健全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妥善应对涉校诉讼、复议、仲裁等,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3. 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制定师生权益救济制度,畅通校内权利救济渠道。推进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制改革,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职员工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务晋升、奖惩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流程。落实教职工申诉制度,发挥教职工申诉委员会作用,正视教职工正当利益诉求,教职工的处理处分决定做出前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保障教职员工的申诉权利和司法救济。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加大学生权益保护力度,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自觉接受学生监督。完善学生处分申诉制度,规范学生申诉处理程序,对学生做出不利处分前,给予陈述申辩机会,保障学生申诉辩护权利。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机制,健全应急处理程序与报告制度,依法维护学生人身、财产权利。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公平公正妥善处理校内各种矛盾纠纷。

4.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治校办是学校法治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日常法律事务、梳理常用法律文书清单、推进法务流程再造、提出推进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和法学教研室建设,吸收校内法学专家和校外律师参与学校法治工作,配足配齐法学教师,开足法学课程。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校园法治文化

1. 加强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建立以法学教研室为主导,以通识教育学院为主体,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团委等参与的专兼结合的普法师资队伍。建立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法治主题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法治教育纳入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每学期末组织教师开展法治培训。实施师德建设主题月活动,坚持师德师风宣传常态化,系统宣讲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师德的要求,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法治教育融入学生培养全过程,推进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为重点,提升法治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组建大学生宪法宣讲团,开辟大学生思政新课堂和社会实践新途径,形成法治宣传教育新品牌。

2. 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法律知识,深化普法社会实践,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纪律意识、契约诚信精神等,融入师生行为规范、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凝练到学校办学思想和教育理念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学校法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依法办事。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要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听取关于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有关问题。学校指定一名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明确法治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配备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领导在年度考核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学校将法治工作纳入二级党委综合考核要求。

(二)制度保障

建立法治工作报告制度和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学校向教代会报告法治工作情况、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告重大事件,加强内外部监督;逐步建立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学校法治办指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由法治工作机构人员、学校相关专家、外聘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队伍;建立评价监督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修订完善考核标准和办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内容,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学校加强对各部门的法治工作考核,列入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

(三)经费保障

加强法治工作机构条件保障,根据需要安排法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保障法治工作机构人员、校内专家、外聘律师在内的法律顾问的工作报酬和待遇。鼓励、支持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提升学历、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专业能力。

广州理工学院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