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课程建设管理规定》(广师天院教〔2009〕9号),结合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条件,决定开展第十六批校级合格课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主要面向2016年及以后新增专业中尚未完成验收的课程。本批次合格课程验收以2016年新增的本科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翻译专业)为主;2017年至2018年新增的本科专业中,达到合格验收标准的课程,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验收。  

 二、验收程序

 (一)主讲教师自评。课程主讲教师(课程组)根据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对照合格课程建设要求和指标,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提交支撑材料。

 (二)二级学院审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组)自评后,向二级学院提交提出验收申请。二级学院对申请验收的合格课程进行逐项评价。对审查合格的课程,汇总上报学校验收。

 (三)学校验收。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各二级学院的课程。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重新进入建设过程。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合格课程建设是我校课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动员,切实提高对做好课程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认真开展课程教学与改革现状的自查自评工作,真正搞清薄弱环节和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过程管理,防止流于形式。要突出建设过程,以合格课程建设为抓手,推动教育观念和教学观念的转变更新,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更新,提高课程教学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吻合度。学校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课程,各二级学院应帮助其制定必要的改进措施,督促指导其加强建设。短期内无法达到合格课程建设标准的课程,将延迟验收为合格课程。

 (三)认真负责,确保质量。课程主讲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工作,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准确把握课程性质,准确定位课程目标;精心选择课程教学内容,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各二级学院对课程建设验收工作要细致深入,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关,确保课程建设工程达到预期目标。

 四、材料报送

 申请合格课程验收应提交申报表、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以及各项指标的支撑材料。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1月6日前将课程验收资料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杨艳老师。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合格课程验收。

教务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