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摸清家底,根据学校转设工作安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决定于2018年7月5日至7月21日开展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清查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8年6月30日为此次清查的基准日,清查内容包括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管理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家具等。
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7月5日至7月15日):
各单位要做好资产清查的组织动员工作。将本单位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单(附件1)打印下发到相应的资产领用人对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登记,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本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小组负责做好本单位资产查实统计工作。请于2018年7月16日前将2018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清查汇总表(附件2)、2018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盘亏资产
表(附件3)、2018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盘盈资产表(附件4)纸质版由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通过OA提交。特别注意,如有盘盈、盘亏资产的,领用人需填写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2、核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21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和进度开展检查核实,确保账、卡、物相符。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要加强领导,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如实填报教学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作为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联系人:黄贵明联系方式:663550
附件.rar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