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主要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值班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
二、各二级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特别加强防火、防盗、防骗和交通安全教育。
1、不要在办公室或无人留守的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
2、办公室(宿舍)做到“人离断电、人离断水、关窗锁门”。对不断电使用的电器和设备要有专人严格管理,防止因过热导致燃烧。不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私接乱拉电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3、师生员工离校或外出游玩,不要乘坐无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不要和陌生人拼车。此外,还要加强防电气火灾、防台、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三、学生公寓中心要在学生离校前,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确保留校学生安全稳定。
四、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对暑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安全检查后贴上封条。对暑期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实训)室,要做好登记备案,加强管理。
五、暑假期间,如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及保卫处报告,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477210。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