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前须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特别注意水、电、气、防火、防盗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设备的安全管理,切实作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汛和防灾害等事故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房门钥匙的管理,以保证有突发险情时能找得到人、打得开门。

2.对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在放假前贴好封条。

3.确因教学、比赛或科研需要必须在暑假期间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由二级学院院长同意,由相关责任教师监控和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活动,并请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见附件)于7月20日11:00前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7-212办公室)备案。

4.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放假前需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5.暑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使用未经批准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6.暑假期间,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会同保卫处不定期对假期使用的实验室进行检查。

7.各单位暑假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保卫处。

 

附件: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