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科研成果管理,现将2018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各类科研成果。具体如下:
(一)教科研项目
1.当年立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2.当年实际到账的横向经费项目及其他科研经费项目。
(二)科研成果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增刊、论文集,内刊仅限《天河学院论丛》);
2.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大型工具书及古籍整理成果,调研报告等);
3.评审鉴定类科研成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技术转让和科技开发成果等。
二、收集时间
各部门于2018年12月12日前上报统计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计本学院所有教师的各项教科研项目和成果;各职能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统计本部门所有职工的各项教科研项目和成果(兼职教师可选在学院统计);
2.表格模板每个部分内容都需要填写,无内容用“/”表示;
3.表格中分值的计算按照天院〔2017〕58号文件执行;
4.支撑材料及原件由部门初审后提供复印件统一交科研处审核(核心论文、著作、教材需交原件,审后归还);
5.汇总表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送至科研处刘玲邮箱565855519@qq.com,纸质版需加盖本部门公章;
6.各位老师还需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自行填报个人科研成果。
附件1:2018年度教科研项目统计表
附件2:2018年度文艺作品统计表(艺术学院)
附件3:2018年度学术论文统计表
附件4:2018年度学术著作统计表
附件5:2018年度评审鉴定类科研成果统计表(含专利、著作权等)
附件6:天院〔2017〕58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计算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联系电话:16620486117 QQ:565855519
天河学院科研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