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档案资料的完整收集和规范建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学校党政管理、科研、教学、基建、设备管理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文件记录材料。
2.归档的文件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应的声像、电子等文件材料(如光盘、照片等)。
3.以学校名义获得的各种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以及在校际交流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
4.按照归档范围注明的永久、长期、短期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归档要求
1.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督促、指导本单位的兼职档案员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及时归档,做到齐全、完整、规范。
2.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特别是对于有附件的文件,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属同一类的档案材料应完整合并,不能分开归档。
3.归档的声像、实物档案须填写《天河学院实物档案资料移交目录》(见附件4)。
4.对于保密性强,不便于移交档案室的材料,由相关单位按要求立卷归档,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目录(含电子版),注明存放地点。
5.剔除重复资料,确定文稿的最终版次,核对是否签字与加盖印章。
6.检查档案资料的制作材料,应使用A4纸张,视内容情况采用单/双面打印,不得使用废纸和用黑色签字笔、圆珠笔、铅笔等在材料上做标记,须保证档案材料页面整洁。
7.移交前由各单位的兼职档案员按照归档要求,依据档案资料的形成规律,对档案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档号,制作卷内目录。移交时须填写档案资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交接双方当面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8.2017年存在漏缺未完整移交档案的单位,需补充移交。
三、时间安排
2018年度档案资料移交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31日,其中科研、基建、设备等项目档案以及专题性、成套性档案,暂时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并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的1个月内归档。
联系人:钟雪花、董中红;87477197(短号:66703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天河学院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