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材的选用、征订工作,保证教材及时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及征订要求

       1.教材选用的标准、范围、征订要求按我校《教材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凡开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教材目录见附件1)。

       2.教材征订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课通知单》为依据,不能跨学期征订。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审核开课计划与教材征订的对应关系,避免漏订和多订。

       3.各专业开设课程所用教材必须征求课程承担单位任课教师、系(部)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的意见,并由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根据所承担课程,填写《教师使用教材申请表》(附件2)。

       4.对于跨教学单位所开设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征求任课教师教材选用意见,并报开课系(部)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学院与学院之间相互沟通以免造成错订、漏订、多订等现象。

       5.原则上同一课程平台编码的课程,须选用同一种教材。

       6.对延续性课程,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把关,不得出现重复订购教材的事件发生。

       7.如教材在征订过程中出现改版或不再出版的情况,任课教师应重选教材并重新填写教材审批表。

       8.加强选用教材与课堂教学的紧密联系,杜绝出现授课教师课堂讲课内容与课本不符,以及上课不使用教材的情况。

二、时间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教师使用教材申请表》,汇总、编制《教师使用教材征订表》(附件3),并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纸质版(须由系(部)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

       2.为保证教学需要,请各教学单位统计各班级下学期所需作业本及实验报告的数量,填写《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作业本(含实验报告)预订登记表》(附件4)一并报送教务处,附件5提供教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