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创新强校工程办公室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校科研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学校发文立项资助的校级重点、一般科研项目;2017年度申请延期的校级重点、一般科研项目;2016年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一)一般科研项目
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一般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本学院项目建设的目标完成情况、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填写鉴定意见,组织结题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科研处备案。
(二)重点科研项目和委托项目
重点科研项目和委托项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要求
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目标以及预期成果的标准和要求填写结项的相关资料,并提供成果及佐证材料。
四、时间安排及验收材料
(一)12月1日前,将结项相关资料(纸版+电子版)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科研处(行政楼215室魏薇老师)。电子版统一以“立项年份+负责人”命名,发送至邮箱330133618@qq.com;
(二)12月2-6日,科研处对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审查;
(三)12月9-10日,发文通报验收结果;
(四)12月13日,创新强校工程办公室向通过验收的项目发放结项证书。
五、说明
(一)申请延期和撤销的项目须分别填写《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3)和《项目撤销申请书》(附件4)并于12月1日前交科研处魏薇老师汇总。项目延期时间为半年,学校将于2020年6月统一组织对延期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二)2016、2017年立项的项目一律不予再延期。
附件:1.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一览表
2.科研-成果鉴定表
3.项目延期申请书
4.项目撤销申请书
创新强校工程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