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8〕27号)的要求,我校现开展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是实验室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分管实验室的领导为组长的填报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各部门填写好后,经填写人、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实验室分管领导签字后于2018年9月17号前将纸质版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7-212)黄贵明老师(66355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95358016@qq.com。

二、报送要求

1.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时间区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2.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表格见附件,具体信息为:基表1(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2(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3(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4(贵重仪器表),指标请参考表5(指标参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