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新强校工程办公室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2016年经教育厅发文立项或财政厅发文资助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均须参加本次验收。
二、 验收方式
(一) 自查
各二级学院对已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自查工作。对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自查,并完成自查意见汇总表。
(二) 专家验收
创强办成立专家小组,对不同性质的项目,按照相近学科或相同类型的课题项目集中组织结项、评审,确定是否通过结项鉴定。
三、验收要求
(一)验收资格
参与验收的项目必须通过本二级学院检查。
(二)材料要求
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建设标准和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并提供成果及实证材料。
四、 时间安排及验收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学院与10月10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纸质版本自查报告1份、结项报告一式2份,A4双面打印,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创强办公室综合楼422魏薇老师处;电子版本以“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330133618@qq.com,联系方式668894。
五、验收结果
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项目验收结果将以发文的形式进行公示,验收项目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专家组意见,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上报省教育厅,申请验收。
附件:天院创强函〔2018〕14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
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