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积极参与改革研究和实践,促进产生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夯实本科教育基础。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具有原创性,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改革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适度超前研究和实践,引领教学改革和发展。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源于教学实践并应用于教学实践,降低对项目的论文、报告等文字要求,将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
(四)共享导向。坚持通过项目建设有意识地积累优质教学资源、培育优秀教学成果,促进资源成果共享,扩大项目建设受益面。
三、推荐立项条件
2019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候选对象必须是本校业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发文为准),项目在校内得到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且前期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三年(自2016年度验收开始计算)来,负责人有主持项目未参加省级验收;
(二)所主持项目在2017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
(三)所主持项目在2018年度省级验收(含2018年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四)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未校内结题验收又重复申报;
(五)不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课程类项目除外);
(六)同一教师本年度作为负责人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七)其他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四、项目类别及数量
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个项目(确实有优秀项目的可报2项),按照工作安排,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如下:
1.在线开放课程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5.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6.教学团队
7.产业学院
8.重点专业
9.特色专业
学校优先支持在线开放课程、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产业学院、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各类别项目的具体建设要求参见附件。
五、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8月28日前,教务处发文并组织二级学院申报项目;
(二)8月29日—9月9日,二级学院组织教师申报,经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核后确定申报项目并将材料报教务处;
(三)9月10-11日,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9月12-14日,学校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评审;
(五)9月15-21日,公示结果,同时二级学院修改申报材料。
(六)9月22-26日,发文上报省厅。
六、其他事项
(一)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每年10月—11月立项,届时学校将项目纳入学校下一年度“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
(二)各类别项目申请书(建设任务书)可在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0.78.198.104/)或学校教务处官网下载,请对照项目类别填写建设任务及实施方案,未按照指定申请书要求填写的,不予立项。
(三)教务处将组织通过立项的项目于9月22-26日在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0.78.198.104/)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四) 申报材料:申请书或建设任务书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院+姓名+项目名。请各单位统一收齐材料后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统一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15室)。工作联系人:杨艳,联系电话15202004522/660678,邮箱43692409@qq.com。
创新强校工程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